为充分展示我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大力宣传农村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在全县教育系统掀起“树榜样、找差距、学先进”的热潮,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发现和表彰扎根边远农村的优秀乡村教师。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农村教育事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倡导更多的优秀教师扎根农村,安教、乐教,播种希望,耐得住寂寞和清贫,用知识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营造更加温暖、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树立榜样。
二、评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五寨县2012年五寨县“寻找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建国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郭建新 教育局党总支书记
李挚远 教育局副局长
夏广义 教育局副局长
邸成元 教育局副局长
秦喜如 教育局副局长
王志明 教育局纪检书记
郝有明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李 炜 教育局副科督学
胡晓斌 教育局副科督学
成 员:张丕伦(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秦建高(教育局督查室主任)
刘鹏飞(教育局新闻中心主任)
张贵生(教研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鹏飞兼任。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2.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城所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
(二)师德要求
1.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事迹感人;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爱生如子,不讽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4.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热心帮助学困生,关心家庭困难学生;
5.学生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三)业务要求
1.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工作年限要求
原则上要求参评对象在乡村学校任教15年(含15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提出申请。
(五)其他要求
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不得参评。
四、评选名额分配
各校按照评选条件,各校遴选推荐1-2名“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任职学校进行公示3天。
五、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与推荐入围候选人阶段(7月28日—8月20日)
各校根据本方案制定本校的实施工作方案,要通过媒体(学校网站)展演、先进事迹报道等形式层层开展评选活动,营造一种全体乡村教师积极参与、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推荐的参评对象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推荐出“入围候选教师”,其先进事迹在五寨县教育信息网进行介绍。
(二)展示阶段(8月20日—9月1日)
入围候选教师先进事迹将在五寨教育网、五寨电视台展示。
(三)县评委会评选阶段(9月2日—9月3日)
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从全县10名入围候选教师中评选出5名“最美乡村教师”。
(四)评选结果公示阶段(9月4日—9月7日)
在五寨教育网公示评选结果。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县评选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入围教师经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审核后,由县评选活动组委会给予 “最美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积极发动学校教师参加评选,要积极推荐处于边远山村教学点的小学优秀教师参加评选,并认真做好参评教师材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2012年五寨县“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材料;2、我的乡村教师事迹一式5份(见附件1)。请各校将上述材料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155****0008 电子邮箱:89642****@QQ.com(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学校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材料)。
(二)各校要严密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弘扬教师正气。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该教师评选资格,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1. 2012年“五寨县最美乡村教师”推荐材料
二〇一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