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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学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召开“防火于未然”的主题班会

2020年03月26日 08:39:58 访问量:354

第一中学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召开“防火于未然”的主题班会

    为了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防火教育,严禁学生野外携带引火媒介和玩火,让学生掌握校园、家庭、野外防火知识,掌握重点火灾区域中,学生应对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亲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他们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全校各年级各班召开主题为“防火于未然”的主题班会。(高一、高二年级召开网上班会,高三年级利用班会时间召开)


附:

                       森林防火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根据五寨县科教局(2017)3号文件要求,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禁骑摩托车、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编辑: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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