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可为森林防火做些什么事
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年小力薄,不具备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防火的日常工作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条例还规定,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但是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参加各种森林防火的宣传活动,做一个义务宣传员,向自已的亲友、邻居和周围的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法规和防火的一些知识,督促有扑火能力的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二、配合护林员在林区要道口,督促进入林区的人员交出火种。
三、如果发现森林火灾要立既向当地政府、村委会、林业站、派出所、家长、老师和信得过的人报告,或拔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告当地防火部门,也可拔打110、119进行报告。
四、将不能参加扑火的人组织起来,看好自已的家门,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五、在学习之余,要积极参加学校等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活动和清除林区可燃物活动,从小养成爱劳动、爱集体、爱森林、爱绿色、爱林护林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