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定于2015年8月25日-26日,开始秋季招生。现将我校招生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办法,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小毛(校长)
副组长:夏海军(书记)
成 员:赵雪青(副校长) 周学敏(大队辅导员)
李改梅(教师代表) 余海燕(教师代表)
李少华(家长代表)
三、规范办学行为
(一)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轨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超45人,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三)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新生注册,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宣传。向家长及时公布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学生就读条件、学校招生数量、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让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清楚明了。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容量,每班不超45人。
(三)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学校招生时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对所招收的学生张榜公示。
五、招生工作时间及程序
(一)招生范围
孙家坪以东、西河堰以西适龄儿童。
(二)招生年龄
2008年9月1日以后---2009年8月31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工作时间
8月25日-26日,全县小学按照服务范围统一招生。
(四)所需证件
服务范围内家长携带学生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结束后要进一步核查,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入学新生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六)招生举报电话: 1583509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