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秀庄乡联校大型活动报批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群体安全事件发生,我校特制订学校大型活动报批制度。
一、学校大型集体活动范畴: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是指:涉及学校(一个班以上)师生共同参加的校外集体活动;由师生(5人及以上)参加的各类庆典演出及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二、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程序:
1、实行分级审批。班级小组校内活动,由班主任审批;全班性或年级性校内活动由校级领导审批;校外或跨乡镇大型活动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2、具体审批程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活动发起人或所在班级班主任、教务主任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认为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学校签字盖章,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有关工作要求:
1、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外出参观等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制度执行。
2、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停课或在节假日参加校外活动。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证活动安全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如出现问题,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活动。
4、全校性的或其他规模较大的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否则不得外出活动。
5、外出时,由校长亲自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参加,最好能和当地交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持,确保路途安全。
6、出发前,由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认真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要对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精心准备,对整个活动精心安排,制定详细可行的活动方案(含事故应急案),送交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
7、各类重大集体活动,都要进行周密计划安排,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的安全问题,要事先做好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在活动之前,所在班主任,年级主任,与活动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8、学校填写申请表时应按照表格要求详细填写。活动需要用车时,应对所用车辆及司机严格审查,并在申批表注明车数、车号、车型及司机姓名、单位、驾龄、驾照、行车证号等。
9、凡擅自违反本制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对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报批的各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审批机关写出书面总结,做到善始善终。
东秀庄乡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