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函〔2016〕23号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联校、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度汛,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领导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和信息通报机制,学校“一把手”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及时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6月1日至9月30日),同时将汛期24小时值班花名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于6月16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立即组织专人对本学校的各类房屋、围墙、厕所、在建工程、水电线路、配电设施等认真排查一次,农村学校要特别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派专人处理,消除隐患。学校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教育局项目办进行改造。如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彻底、机制不健全、措施未落实而形成隐患和造成后果者,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的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人员和保障物资,做到人员、物资、地段、组织疏散四落实,遇有大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在险情发生时,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校安全疏散撤离。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学生宿舍夜间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继续广泛开展汛期安全教育,普及防汛科学知识,以多种形式开展以防溺水、防雷电、防泥石流、防中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教育活动,加强防汛安全演练,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师生的避险能力。特别是要加强汛期学生防溺水的教育,严禁学生到县域内的白草庄水库、郭家河水库、南峰水库、二道河、清涟河、采沙遗留的沙坑、施工遗留的土坑以及其它危险地段玩耍。各学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防溺水承诺书,要求家长真正承担起孩子们的监护责任,在双休日和暑假外出玩耍时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使学生们过一个平安、愉快、健康、文明的假期。
五、防汛工作的检查与落实
教育科技局督查学校安全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所联系学校防汛工作。督促所联系学校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汛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要对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领导组。
特此通知
五寨县教育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