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62号)和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我县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主要为2019年招聘已办理入编手续到现在还未注册过的特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中签订规范人事聘用合同的在岗教师。
二、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2022年9月16日8:00-30日18:00)
1.符合本次注册对象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共八步,其中第五步选择确认点应选择“五寨县教育科技局”)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后,注册系统生成PDF《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本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字(注册申请人对申请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后附上确认时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交学校集中。
(二)现场确认(2022年9月17日-9月30日)
现场确认工作由教育科技局人事科负责把关。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师德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安排专人将本校(幼儿园)申请教师的确认材料收集并整理好,并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的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确认(所有复印件采用A4复印,并有“学校审核章”),发现不一致的及时提醒申请教师网上修改,重新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9月28日开始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委派专人携带申请人的确认材料回教育科技局人事科进行集中确认,9月29日结束。
三、提交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需申请教师本人提供的: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市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含证书补发、换发和信息变更内容)一份。
3.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所有学历、学位)。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5.《山西省中小幼定期注册教师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证明》和《个人承诺书》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样式见附件5)。
6.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有照片和公章面(有信息更正的连同有更正的信息的备注页)和普通话证书有照片和公章面复印或缩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本人所有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或缩印在另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二)需申请教师任教学校(幼儿园)统一提供的:
1.五寨县教育系统在岗教师教师资格信息摸底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电子版发邮箱362502****@qq.com.
2.填写《在编注册教师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证明、年度考核、聘用和在岗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附件6)。
3.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
4.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5.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
四、注册条件、程序
注册条件、程序执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下列情形按以下办法执行:
1.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现任教学科相符的一本证书申请注册。
2.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申请人,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注册。
3.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申请人,可给予首次注册,但需要在下一次定期注册前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否则应及时调整到相应岗位任教。定期注册制度实施后,各地各校不得再聘用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高学段任教。
4.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可给予首次注册,并要求申请人在下一次注册前取得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可对申请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6.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和身心健康证明,实行单位审核鉴定并出具证明和个人承诺制度,详见附件5《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证明》和个人承诺书,双面打印存档。
五、注意事项
(一)网报
1.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如证书上未体现任教学科的,网报就选择“无”;证书上任教学科为其他、外语、政史等学科的,网报可选择相对应学科(如其他选择大学本专业,外语选择英语等);证书信息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变更后的信息填写。
2.有关学历方面的填写,严格按学历证书上的相关内容查找选择,如原毕业院校现在被撤销,系统里找不到的,可以自己添加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专业应与毕业证书的专业一致。
3.教师职称(职务)的填写,属中小学系列的,按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后的要求填写,如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4.本单位聘用起始日期的填写,按聘任书或签订合同上的时间填写。
5.所在单位的填写,按学校公章上的全称填写。
6.《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所在单位填写。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均填写“具备”,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7.注册机构指各县(市、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信息有误或不规范的,个人应及时到原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换发和重发手续,避免影响注册工作。
2.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项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项内容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样式见教资字〔2016〕2号附件的附件一)格式逐级报送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有关证书的问题,务必在申请人网上报名前完成。
(三)培训
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组建工作群,确保首次注册工作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总结定期注册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注册中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完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以单位为主体集中组织办理定期注册,认真抓好申请、审核、注册等各环节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首次定期注册有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定期注册工作任务,确保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
(三)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教师资格视情况认定为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申请人使用伪造的教师资格证书,按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对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教育局将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存有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或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实施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或问题需及时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提前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换发手续,及时更正证书错误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特别提醒:
申请教师在网上报名中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务必在我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五寨县教育系统在岗教师教师资格信息摸底一览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统计表
3.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4.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
5.山西省中小幼定期注册教师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证明
6.在编注册教师师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年度考核、聘用和在岗情况统计表
五寨县教育科技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