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认定情况
公 示
根据晋教人〔2013〕26号文件精神,在五寨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组的领导下,经个人申请、乡镇审核认定工作组初审、县审核认定领导组办公室复审,我县1986年12月31日前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认定工作现已完成,现予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从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止。公示期间有疑异者,可采取实名制方式,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举报电话:****,****。
特此公示
附:五寨县1986年12月31日前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认定情况花名表
五寨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领导组(借章)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