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知觉
方位知觉即方向定位,是对物体所处的方向的知觉,如对前后、左右、上下及东、南、西、北的知觉。物体的方位总是相对的,是与所参照的客体的方位相比较而言的。如凳子在桌子的下面,书在桌子上,前后左右也可因参照物的不同而不同。
据我国的一些实验材料表明,3岁儿童已能辨别上下方位,4岁儿童己能辨别前后方位,5岁开始能以自身为中心辨别左右方位,6岁儿童能完全正确地辨别上下前后四个方位,但以自身为中心的左右方位辨别能力尚未发展完善。
我国心理学家朱智贤重复了皮亚杰与埃尔金德关于儿童左右概念发展的实验研究,结论基本一致。他们认为儿童左右概念的发展要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7岁、能比较固定地辨认自己的左右方位。儿童大部分巳能辨认自己的左右手(脚〕,但不能辨别对面人的左右。要到7岁左右才会把自己手脚的左右关系运用到物体左右关系上。
第二阶段,7~9岁:初步地、具体地掌握左右方位的相对性。儿童不仅能以自己的身体为基准辨别左右,还能以别人的身体为基准辨别左右,同时还掌握了两个物体的方位关系。但这种认识仍是初步的、具体的。在辨别别人的左右时,常要依赖自身的动作或表象,在辨别两个物体的左右关系时常有错误。
第三阶段,9~11岁、能比较灵活地、概括地掌握左右概念。在这个阶段上,儿童能正确地指出三样并排放着的客体的相对位置。如在中间的一个客体,既是在一个客体的左方,又在另一客体的右方。可是在这之前,儿童在确定物体的方位时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矛盾斗争,常常作固定化的回答,或者只说“在左边”,或者只说“在右边”,有的干脆说“在中间”。
由于方位本身具有相对性,儿童从具体的方位知觉上升到方位概念须经过较长一段时期,因而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指导儿童正确地知觉方位,特别要注意因方位知觉困难造成的学习上的错误,如初入学的儿童常常是d与b、“p”与"q”不分,“